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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6-04 09:19:57 浏览次数: 【字体:

 川教规办〔20266

 

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科所(院),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组织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告与材料下载地址

参照《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和《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有关要求,严格按照申报条件与规定组织申报,切实提高课题申报的针对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课题申报所需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在线申报须通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进行。

二、我省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各管理单位组织申报

1.材料报送要求。请各管理单位统一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 scsjykxghb02@163.com(邮件主题为:全规办+申报管理单位名称)。

2.报送时间。平台于2026610日开放,请各管理单位于2026617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请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省级推荐

本年度推荐工作将依据近几年我省全规课题申报立项情况采取指标到校和专家评审两种方式开展,请各相关单位依据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其他注意事项

(一)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严格遵守申报时间规定,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二)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7月修订),请各市(州)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申报人信息,严肃学风,严把入口关,切实负起管理责任。(1)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2)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三)如有疑问,请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管理平台公告栏中查看《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四)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咨询电话:028-85876178028-85876115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四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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